藥品沒收
M.G.L.c. 94C, § 47 授權法院命令被定罪的毒販沒收其犯罪活動的所有收益。 根據法院的最後命令,這些款項將在地區檢察官和參與扣押的市、鎮或州員警局之間分配。 地區檢察官可以利用這些資金來支付曠日持久的調查費用,提供額外的技術設備或專門知識,以及地區檢察官認為適當的其他執法目的。
社區再投資計劃
M.G.L.c. 94C, § 47 使地方檢察官克魯茲能夠建立社區再投資計劃。 該法律允許地方檢察官每年將這些資金和收益的10%用於社區,用於戒毒、毒品教育和其他反毒品或鄰里犯罪觀察計劃,以進一步實現執法目的。
任何尋求成為這些資金合格接受者的計劃都必須向我們的辦公室提交年度審計報告。該報告應包括該計劃的資產、負債、明細支出和董事會的清單。 地區檢察官辦公室必須向眾議院和參議院提交一份年度報告,說明這些資金用於戒毒、毒品教育和其他禁毒或鄰里犯罪觀察計劃。
每年,DA Cruz 都會向普利茅斯縣的青年組織、學區、鄰里協會和 TRIAD 計劃提供大量社區再投資計劃資金,納稅人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我們自豪地贊助的專案:
- 普利茅斯縣抗毒和酒精教育暑期專案
- 安裝在普利茅斯縣員警局大廳的 Med Return 箱
- Narcan 急救人員培訓
- 老年人安全活動
- 面向青年的社區活動
- 社區市政廳
- 全國打擊犯罪之夜
- 高中生酒精和毒品意識計劃
- PACC-影響社區變革的人-“雇用服裝”
- 24 Hour Power, Inc.-恢復塗鴉
- 選擇4青少年
- 畢業夜現場
要申請資金,請填寫我們的申請表並將其提交給:
Minhtram Tran
多元化、公平與包容首席法律顧問/社區倡議與參與執行主任
地區檢察官辦公室
166大街
布羅克頓,馬薩諸塞州02301
收件者:社區再投資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