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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羅克頓男子因槍支指控被送往州立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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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茅斯 - 普利茅斯縣地方檢察官蒂莫西·克魯茲(Timothy J. Cruz)今天宣佈,一名布羅克頓男子因持有槍支而被判入獄。

昨天在普利茅斯高等法院的審判中提出證據后,陪審團今天審議了三個小時,然後裁定傑里·桑托斯(出生日期:02/10/84)犯有一項持有槍支罪。克裡斯托弗·繆斯法官判處桑托斯在州立監獄服刑三年至三年零一天。

2015年12月,州員警偵探和布羅克頓警方收到消息稱,在布羅克頓地區看到一名符合桑托斯描述的男子持有一把銀色左輪手槍,他將其保存在一輛1996年紅色謳歌 Integra 的後備箱中。2015年12月2日,警方尋求並獲得了搜查令,並前往布羅克頓大街466號對謳歌進行搜查。到達后,警方觀察到桑托斯站在遠離車輛的後車道上。警方搜查了桑托斯,並從他的口袋裡找到了車鑰匙,上面有謳歌的標誌。桑托斯否認擁有鑰匙,警方啟動了鑰匙警報,導致謳歌閃爍大燈和喇叭並解鎖車門。警方搜查了後備箱,在車輪井上方的襪子里發現了一把銀色的 .22 口徑左輪手槍。在後備箱內,警方還發現了一些郵件,RMV許可證和DTA卡,所有這些都帶有桑托斯的名字。

桑托斯是一名武裝職業罪犯,2005年被聯邦法院定罪,罪名是持有意圖分發B類物質,他為此服刑60個月。

“2015年是布羅克頓市槍支暴力特別糟糕的一年,發生了九起謀殺案,其中五起涉及槍支,”達克魯茲說。“州、地方和聯邦執法部門之間的合作是減少槍支相關犯罪的關鍵。像今天這樣對桑托斯先生的起訴發出了一個強烈的資訊,即我們都在為一個共同的目標而共同努力,並且不會被阻止我們努力維護街道安全的使命。

助理地方檢察官約瑟夫·賈內齊奇(Joseph Janezic)起訴了此案,該案由分配給普利茅斯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和布羅克頓員警局的州員警偵探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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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6,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