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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羅克頓—— 普利茅斯縣地方檢察官蒂莫西·克魯茲(Timothy J. Cruz)今天宣佈,一名被判犯有強姦罪的布羅克頓男子已被判入州監獄。
經過為期五天的審判,普利茅斯縣陪審團審議了大約八個半小時,然後發現布羅克頓的馬里奧·羅莎(出生日期:03/06/63)週二犯有兩項強姦罪。今天上午,布羅克頓高等法院法官理查·欽(Richard Chin)判處羅莎在州立監獄服刑四至六年,隨後緩刑五年。
羅莎因在2014年10月13日傍晚在布羅克頓的家中強姦一名女性受害者而受審,當時受害者喝醉了,睡著了。第二天下午,受害者聯繫了布羅克頓警方報告了強姦案,並開始調查。羅莎於2014年10月30日被布羅克頓警方逮捕。
助理地方檢察官瑪麗·阮(Mary Nguyen)和亞歷山大·讚恩(Alexander Zane)起訴了此案,布羅克頓警方對此進行了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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