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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羅克頓—— 普利茅斯縣地方檢察官蒂莫西·克魯茲(Timothy J. Cruz)今天宣佈,最高法院大法官斯科特·卡夫克(Scott L. Kafker)拒絕了代表史蒂文·詹姆斯(Steven James)提出的新審判動議被拒絕的看門人上訴許可申請,史蒂文·詹姆斯(Steven James)用棒球棍殘忍地謀殺了一名羅克蘭男子。
1995 年 4 月 11 日,普利茅斯縣陪審團判定史蒂文·詹姆斯在 22 歲的愛德華·沙利文 (Edward Sullivan) 死亡時犯有一級謀殺罪。詹姆斯被判處強制性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1994 年 2 月 21 日,當時 17 歲的詹姆斯和他的幾個朋友在羅克蘭一家三明治店的停車場里。在不遠處,在一輛屬於沙利文的麵包車附近,沙利文和詹姆斯的朋友之一史蒂文·迪倫佐之間發生了爭吵。沙利文從麵包車裡拿出一根棒球棒,用它來抵擋迪倫佐,但實際上並沒有揮舞它。迪倫佐隨後打電話給詹姆斯,詹姆斯和其他幾個朋友一起跑向麵包車,開始嘲笑沙利文。在這次遭遇中,被推倒在地的沙利文丟下球棒,趴在地上一動不動,六七個人反覆對他拳打腳踢。在整個毆打過程中,沙利文懇求他們停下來,沒有試圖反擊。詹姆斯拿起球棒,朝沙利文的腦袋揮了三下,壓碎了他的頭骨,撕裂了他的大腦。沙利文被送往醫院,兩天后因頭部受傷死亡。
2013年,詹姆斯提出了重新審判的動議,但被拒絕。詹姆斯被重新判處無期徒刑,並有可能假釋,因為他在 18 歲時犯下了謀殺罪。James隨後根據G.L.的看門人條款提出申請。
第278章第33E條,就其要求重新審訊的動議被駁回一事,尋求上訴許可。James辯稱,他不受看門人條款的約束。
2017年8月1日,SJC發表意見認為,看門人條款「適用於像詹姆斯一樣直接上訴、接受全體審查並在審查後仍被判犯有一級謀殺罪的少年被告。
在這一點上,詹姆斯的案子又回到了獨任法官那裡,以考慮他的看門人請願書。根據馬薩諸塞州普通法,被告不得就一級謀殺案重新審判的動議被拒絕而向合議庭提出上訴,除非獨任法官確定被告提出了“應由合議庭決定的新的實質性問題”。昨天,單身法官卡夫克駁回了詹姆斯的請願書。
“我們對單一法官的意見感到滿意,”DA Cruz說。“愛德華·沙利文(Edward Sullivan)被揮舞著棒球棒的史蒂文·詹姆斯(Steven James)悲慘而毫無意義地謀殺。獨任法官承認,James先生未能提出一個新的實質性問題,證明有理由進行進一步審查,並作出相應的裁決。
普利茅斯縣助理地方檢察官羅伯特·湯普森(Robert Thompson)處理了單一法官的反對動議。該案由第一助理地區檢察官理查·薩維尼亞諾(Richard Savignano)在審判中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