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英聯邦在對布羅克頓武裝職業罪犯的槍支、襲擊定罪上訴中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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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羅克頓—— 普利茅斯縣地方檢察官蒂莫西·克魯茲(Timothy J. Cruz)宣佈,馬薩諸塞州上訴法院確認了對一名布羅克頓男子的定罪,該男子因向一輛載有三人的汽車開槍而被定罪。

2017年8月,普利茅斯縣陪審團判定現年31歲的特洛伊·哈裡根 (Troy Harrigan) 犯有三項使用危險武器襲擊罪(即“槍支”)、一項非法持有槍支罪和一項在建築物 500 英尺範圍內發射槍支罪。由於有罪判決,哈裡根隨後面臨根據《武裝職業刑事法》加重處罰的審判。他對指控表示認罪,並被判處在國家監獄服刑10至15年,同時對其他指控進行判決。

2015年7月17日淩晨12點19分左右,布羅克頓警方接到一個911電話,要求報告一輛載有三名女性的車輛開槍。抵達後,受害者告訴警方,他們停在卡羅爾大道和法國大道的交叉路口,等待接朋友。當他們坐在停放的車內時,一名男子走近他們的車,把手放在他的腰帶附近。司機嚇壞了,離開了該地區。當他們開車離開時,這名男子掏出一把槍,朝車輛方向開了一槍,向空中開了兩槍。車輛沒有被任何射彈擊中,受害者沒有受到傷害。哈裡根位於法國大道 66 號,布羅克頓警方在那裡發現了三個用過的 9 毫米彈殼。該案的所有三名受害者都肯定地指認哈裡根是槍手,他被逮捕。

哈裡根向馬薩諸塞州上訴法院提出上訴,提出了有關目擊者身份、陪審團指示、結案陳詞和武裝職業刑事法規規定的上游犯罪的問題。

今天,在一項未公佈的裁決中,上訴法院維持了被告的定罪。

助理地方檢察官奧黛麗·安德森(Audrey Anderson)在上訴法院處理了此案,而助理地方檢察官布萊恩·法希(Brian Fahy)則在審判中起訴了此案。

九月 3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