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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羅克頓—— 普利茅斯縣地方檢察官蒂莫西·克魯茲(Timothy J. Cruz)宣佈,馬薩諸塞州最高法院今天確認了德里克·沃勒(Derrick D. Waller)因2009年謀殺德拉西·辛頓(Delacey Hinton)而被判一級謀殺罪。
2009 年 8 月 15 日,布羅克頓警方在布羅克頓主街 684 號前的人行道上發現了一名胸部有明顯槍傷的男子。受害者後來被確認為24歲的Hinton,被宣佈死亡。屍檢確定死因是胸部的一處槍傷,這種方式被判定為他殺。
四天后,分配給普利茅斯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的馬薩諸塞州員警偵探尋求並獲得了逮捕令,指控沃勒在沒有FID卡的情況下謀殺和持有槍支。1月,逃離布羅克頓地區的沃勒2011被州員警在印第安那州找到並逮捕。
2012年12月,沃勒被判犯有一級謀殺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他被判處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在審判中,聯邦提供了證據,證明2009年8月15日淩晨2點左右,沃勒開車到Hinton的家,將他的機動車停在房子前面,並在Hinton接近Waller的車輛時開槍。
被告向SJC提出的上訴集中在:關鍵證人證詞的適當性、被告及其審判律師做出的策略性決定、陪審團的指示以及審判中提供的證據的分量。
SJC在其意見中認為,「聯邦證據的分量充分支援了陪審團的裁決,該裁決與正義相一致。
該案由前助理地方檢察官莎朗·多納泰爾和凱薩琳·漢姆起訴,並由分配給普利茅斯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和布羅克頓員警局的馬薩諸塞州員警偵探進行調查。助理地方檢察官布裡奇特·諾頓·米德爾頓(Bridget Norton Middleton)在上訴中處理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