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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羅克頓—— 普利茅斯縣地方檢察官蒂莫西·克魯茲(Timothy J. Cruz)宣佈,一名曼徹斯特男子在承認非法擁有兩支上膛的槍支和彈藥的指控后認罪並被判處在州監獄服刑。
昨天晚些時候,曼徹斯特20歲的威廉·奧布萊恩(William J. O'Brien)承認了兩項罪名,即攜帶槍支和攜帶上膛的槍支,以及一項擁有彈藥和允許無證經營者操作機動車輛的罪名。普利茅斯高等法院法官傑弗里·洛克(Jeffrey A. Locke)判處奧布萊恩在州立監獄服刑2年半至2年半零一天,然後有條件地服刑兩年。
2020 年 10 月 11 日晚上 7 點 45 分左右,達克斯伯里警方對一輛寶馬車進行了機動車攔截,奧布萊恩是其中的乘客。在清點車輛時,一名達克斯伯里員警在奧布萊恩腳邊的一個敞開的背包內發現了一把似乎是小口徑半自動銀色槍支,帶有棕色木柄。奧布萊恩告訴警方,他身上還有一把額外的槍支。達克斯伯里警方要求奧布萊恩獲得攜帶槍支的執照,奧布萊恩告訴他他沒有槍支,奧布萊恩被逮捕。警方發現奧布萊恩背包內的槍支在槍膛裡裝了一發子彈,在彈匣里裝了四發子彈。在奧布萊恩身上發現的槍支是一把六發灰色左輪手槍,圓筒內有一發子彈。
助理地方檢察官凱文·奧利里(Kevin O'Leary)起訴了此案,達克斯伯里警方對此進行了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