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女子因離開達克斯伯里行人致死現場而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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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茅斯——普利茅斯地方檢察官蒂莫西·J·克魯茲宣布,一名達克斯伯里婦女因離開導致一名婦女死亡的車禍現場而被定罪。

今天,普利茅斯縣陪審團經過三天的審議,最終裁定達克斯伯里 43 歲的克莉絲蒂娜·布萊克莫爾 (Kristina Blackmore) 犯有離開受傷致人死亡現場和疏忽操作機動車殺人罪各一項罪名。

2019 年 6 月 9 日下午 6 點 37 分左右,達克斯伯里員警局接到多個 911 電話,稱在達克斯伯里華盛頓街 641 號地區有一名行人被撞。警方、消防和應急人員做出回應,並在地上找到了一名沒有反應的女性受害者。醫務人員採取了挽救生命的措施,受害者被送往南岸醫院接受治療,兩天后因傷勢過重而死亡。她被確認為達克斯伯里 46 歲的安德里亞·戈登 (Andrea Gordon)。

經過涉及目擊者證詞和現場收集證據的調查,警方發現撞到戈登的車輛是一輛道奇公羊皮卡車。調查人員在達克斯伯里的一所住宅中找到了這輛損壞的道奇公羊皮卡,馬薩諸塞州警方尋求並獲得了對布萊克莫爾的逮捕令。

她定於明天上午 10 點在普利茅斯高等法院被判刑。

助理地區檢察官詹妮弗·斯普拉格 (Jennifer Sprague) 起訴了此案,該案由馬薩諸塞州員警偵探調查,該偵探被分配到普利茅斯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達克斯伯里員警局和馬薩諸塞州員警碰撞、分析和重建科。

八月 14,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