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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羅克頓 - 普利茅斯縣地方檢察官蒂莫西·克魯茲(Timothy J. Cruz)宣佈,一名湯頓男子因在布羅克頓劫持汽車並在槍口下搶劫兩名婦女而被起訴。
布羅克頓的何塞·羅伯斯(出生日期:1983 年 2 月 18 日)今天被普利茅斯縣大陪審團起訴,罪名是武裝劫車、武裝搶劫、武裝搶劫未遂和魯莽駕駛機動車。
2016年2月16日中午前,布羅克頓和州警方回應了在韋斯特蓋特大道200號發生劫車事件的報告。在現場,受害者告訴員警,當她與母親和年幼的女兒走向她的豐田凱美瑞時,她按下了汽車鑰匙扣上的解鎖按鈕。當她走近車輛時,她注意到一名男性坐在駕駛座上。這名男子後來被確認為何塞·羅伯斯(Jose Robles),他告訴受害者他錯誤地進入了錯誤的汽車。羅伯斯下了車,受害者開始把她的孩子扣在汽車座椅上。當時,警方說羅伯斯告訴受害者他要開車,並告訴她把孩子從汽車座椅上抱回來。當羅伯斯這樣做時,他拉開外套,露出一把槍。羅伯斯隨後在車內帶著一名女子的錢包加速離開。
播放了對豐田凱美瑞的描述,州員警將被告追捕到斯托頓,在那裡他將汽車撞到電線杆上。羅伯斯試圖用黑色手槍和錢包步行逃離員警,但他很快被警察抓獲。這把手槍後來被確定為BB槍。
該案由布羅克頓員警局和分配給地區檢察官辦公室的州警察調查,並由助理地區檢察官約瑟夫·賈內齊奇起訴。
羅伯斯在舉行危險聽證會後目前被關押,不得保釋。他將被傳喚到高等法院就這些指控進行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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