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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羅克頓 —普利茅斯縣地方檢察官蒂莫西·克魯茲(Timothy J. Cruz)今天宣佈,一對因刺傷鄰居而被定罪的西韋勒姆兄弟已被判入獄。
經過為期 3 天的審判,普利茅斯縣高等法院陪審團審議了五個小時,然後裁定 Michael Gill(出生日期:11/30/96)和 Robert R. Gill Jr.(出生日期:10/31/94)犯有武裝襲擊殺人罪和用致命武器毆打罪。1月17日,布羅克頓高等法院法官 CJ Moriarty 判處邁克爾·吉爾在懲教所服刑 2 1/2年,緩刑三年。羅伯特·吉爾(Robert Gill)被判處在州立監獄服刑4至4年半,緩刑3年。
2016年4月27日下午1點30分左右,韋勒姆警方接到了911電話,要求報告吉爾兄弟兩兄弟與本案中的男性受害者之間的打架,他們是鄰居,住在同一條街上。當員警到達時,他們發現受害者正在流血。受害者被送往羅德島醫院,在那裡他接受了側胸壁刺傷、手臂和手腕被割傷以及手部皮膚被割掉的治療。
目擊者告訴警方,吉爾兄弟走近受害者的家,羅伯特吉爾手裡拿著一把刀。Gills威脅要殺死受害者,然後他們在他的院子里追趕他,然後到街上,在那裡他們襲擊並刺傷了受害者。然後,吉爾夫婦開著車逃離了現場,不久后又回來了。在對該地區進行調查時,韋勒姆警方被居民引導到一個集水池,襲擊中使用的刀被吉爾斯丟棄。吉爾兄弟的衣服上有血跡,員警能夠取回使用的刀,上面有血跡。
該案由助理地方檢察官布萊恩·法希(Brian Fahy)和丹尼爾·希門尼斯(Daniel Jimenez)起訴,並由韋勒姆員警局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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