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票是指示您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出庭的法院命令。
如果您收到傳票,請執行以下操作:
- 在出庭前,請撥打傳票上註明的電話號碼致電地區檢察官辦公室。
- 請向受害者證人辯護人提供準確的電話號碼以便與您聯繫。
- 提前計劃並做出任何必要的託兒安排,因為此事可能需要一整天的時間。
- 請準時到達並穿著得體——法庭是正式的。
- 當您在規定的日期出現時,請隨身攜帶傳票。
- 向法院的受害者證人辯護律師報告,然後他們將引導您到適當的法庭。
- 如果您需要文件來驗證您為學校或僱主出庭所需的檔,請告知您的受害者證人辯護人。
傳票是指示您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出庭的法院命令。
如果您收到傳票,請執行以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