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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聯邦在GPS跟蹤案中占上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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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厄姆—— 普利茅斯縣地方檢察官蒂莫西·克魯茲(Timothy J. Cruz)今天宣佈,馬薩諸塞州最高法院已允許GPS跟蹤設備案件作為刑事騷擾案件進行審理。

2016年9月27日,本案被告法蘭西斯·布倫南(Francis Brennan)在興厄姆地方法院被傳訊,罪名是兩項刑事騷擾罪。據稱,布倫南在一對已婚夫婦的兩輛車上安裝了全球定位系統設備,而他從未見過這對夫婦,因此Hingham警方提出了投訴。警方確定,布倫南通過手機訪問這些設備秘密跟蹤了他們的行動。

布倫南提出駁回動議,聲稱警方報告未能確定可能的理由相信他犯有刑事騷擾罪。2017年3月30日,法官批准了駁回動議,並裁定刑事訴訟申請沒有指控三項符合條件的行為來支援對任何指定受害者的刑事騷擾指控。聯邦對該裁決提出上訴,案件被移交給最高法院。

今天,SJC發佈了他們的決定,推翻了對指控的駁回。法院認為,布倫南案中的具體指控確實提供了可能的理由,可以指控他犯有兩項刑事騷擾罪。

“我們對SJC的決定感到滿意,”DA Cruz說。“我們現在將繼續前進,並相應地追究此案。

本案的上訴由助理地區檢察官David Cutshall代表聯邦進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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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2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