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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羅克頓兇殺案中被傳訊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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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羅克頓—— 普利茅斯縣地方檢察官蒂莫西·克魯茲(Timothy J. Cruz)宣佈,一名男子對週末在布羅克頓槍殺一名21歲男子的謀殺指控表示不認罪。

布羅克頓的安德魯·泰梅克(出生日期:03/11/97)今天在布羅克頓地方法院對一項謀殺罪表示不認罪。

週五下午 6 點 14 分左右,布羅克頓警方接到多個 911 電話,稱亞瑟街發生槍擊事件。到達亞瑟街10號后,布羅克頓警方發現一名男性槍擊受害者躺在街上沒有反應。緊急醫務人員將這名男子送往布羅克頓的好撒瑪利亞人醫院,在那裡他被宣佈死亡。他被確認為布羅克頓的 21 歲的 Anthony S. Baker。貝克被槍殺了兩次,一次在胸部,一次在手臂上。

Tymek今天還被傳訊,並對一項刑事訴訟表示不認罪,指控他犯有使用危險武器襲擊和毆打以及惡意損壞機動車的罪名。這些指控源於週五下午 4 點 30 分左右發生的一起事件,據稱 Tymek 向一位前熟人的車窗扔了一塊磚頭,將車內的一名嬰兒送往醫院。Tymek於晚上9點左右因這些指控被捕。Tymek告訴調查人員,槍擊事件發生時,他在Arthur和Intervale街附近。

兇殺案調查稱,受害者和泰梅克以前就認識,兩人與各自的熟人圈子之間一直存在不和。初步調查顯示,貝克在週五下午 6 點 14 分左右沿著亞瑟街行走,當時一輛黑色車輛接近他。據稱,貝克在目擊者報告聽到四聲槍響之前向汽車的擋風玻璃扔了一塊石頭。其中至少有一槍擊中了貝克,使他受了致命傷。警方在槍擊事件中找回了一輛據信由Tymek駕駛的起亞獅跑。這輛車的擋風玻璃損壞與被扔石頭一致。作為全面調查的結果,警方制定了逮捕和指控泰梅克犯有謀殺罪的可能原因。Tymek對所有指控均表示不認罪,並定於7月17日出庭。

州員警偵探和布羅克頓警方的兇殺案調查正在進行中。

六月 11, 2018